正方
正常促销无可非议
航空公司采用“一元机票”之类的促销手段,无可非议,不应处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价格应该由商家自己决定,只要不形成垄断,都不应干涉。低价销售只是为了扩大影响,是把广告费直接用在了顾客身上,并不对第三者构成直接危害。而且,“一元机票”还可以给消费者带来实惠。
武警上海总队七支队 屈万涛
有助于破除垄断
“一元机票”是促销策略,而降价促销是市场经济中的正常竞争行为,消费者是最大受益者。对此,应当采取宽容和鼓励的态度。职能部门应将破除某些企业不正当的垄断行为和垄断利益作为主要职责,并及时修订规章制度,使之与市场经济相符。
安徽明光市 葛弢
“鲇鱼效应”值得肯定
作为一家以低成本、低票价为特点的民营航空公司,推出“一元机票”,至少带来三方面的益处:一是有利于吸引客源,让消费者得到实惠;二是提高航班的乘座率,有利于节约资源,与节约理念相符合;最重要的是有利于打破原有市场的“潜规则”,由此产生的“鲇鱼效应”能给民航业带来新的活力。
江西大余县 赖作明
反方
促销不可太离谱
企业采取各种办法搞促销并无不可,但必须诚信合规,遵循市场规律与价值规律。从上海到济南,无论使用现行哪种交通工具,票价都不可能低到一元钱。显然,春秋航空推出的“一元机票”太离谱,是恶意炒作,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任其如此,势必扰乱行业正常的运行秩序与市场秩序。
江苏通州市 杨汉祥
只能是昙花一现
“一元机票”之风不可长。虽然作为商业操作看似无可厚非,但是,细致周到的服务和安全保障容易在种种炒作中被忽略,由此带来的营销辉煌只会是昙花一现。
山东惠民县 晋登岗
第三方
符合多元化要求
“一元机票”被罚事件,可看作民航业开放投资与机票价格管制的一次正面碰撞,表明现行的机票价格管制已不适应民航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需要。在投资领域,我国民航业已经对内外资全面开放。原来建立在国有投资一个主体基础上的价格体系,将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
山东阳信县 崔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