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就 《上海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
逃票行为纳入个人信用系统是否必要?地铁车厢进食要不要禁止?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就 《上海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这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个立法听证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参加并讲话。
此次听证的三大内容包括修订草案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等条款关于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履行的服务职责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下转第5版)(上接第1版)修订草案第二十四条关于冒用他人证件或者使用伪造证件乘车者的信息,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规定,其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如何;修订草案第二十五条关于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的禁止行为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殷一璀指出,轨道交通乘客、轨道交通企业等来自各方的陈述人,为进一步修改好轨道交通条例草案提供了很好的意见,我们将在修改过程中认真研究和吸纳。通过今天的立法听证会,也对我们今后如何选取立法听证项目、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进人大工作公开透明,很有启发。
殷一璀说,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通过选择一些与民生相关、公众关注度高的立法项目来进行公开的立法听证,就是一个很好的参与平台。我们要通过科学、公开、严谨的程序设计,使各利益群体公开表达诉求,帮助常委会组成人员作出更加科学民主的决策。同时,立法听证会也是向全社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一个很好载体,是提升市民法制素养的一种有效方式。通过此次立法听证,将使更多市民更好理解立法意图,更加积极、主动、自觉地遵守轨交法规,让上海轨道交通更安全、便捷和有序,更好地为市民出行服务。
殷一璀要求,市人大有关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大对立法听证会有关制度设计和程序的研究,完善听证报告向社会公开和意见采纳情况向陈述人反馈等工作,切实提高立法听证工作实效。
听证会主持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介绍,《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于2002年制定,时隔11年,上海轨交已由2条运营路线、全长不到100公里发展至13条运营路线、全长468公里,因此该《条例》亟需修订,以适应日均622万的客流压力。此次听证会通过公开报名,从70位报名者中遴选出15位代表作为听证陈述人,就三个主题分别进行意见陈述。这些代表中有轨交员工、专家学者、大学生、社区工作者、个体工商户、企业白领、媒体等。同时邀请13位市民作为旁听人员。
听证会还首次通过广播电台进行了现场直播,东方网和人大公众网也对听证会进行了网络图文直播。听证会通过东广新闻台的现场直播,市民听众直接听到陈述人完整、真实的意见表达,同时通过网络等方式,市民也积极参与条例热点话题的讨论,直播节目将听众反馈的观点、问题和人大常委会方面的嘉宾进行讨论,进一步扩大了市民有序参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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