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单位差旅费不再一刀切 将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制定,并适时根据物价水平调整
据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 2014年起差旅费标准这样确定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
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
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
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财政部6日对外发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这一已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规,是我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旨在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堵住制度漏洞。
此次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大方向是压缩差旅费相关支出。新办法就出差审批管理、差旅费开支标准制定、财务报销和监督问责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外界关注的差旅费标准调整方面,明显变化是改变原先全国统一的差旅费标准,明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专家:既要严控开支,也要标准合时宜
差旅费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一直以来,差旅费标准过低成为各界讨论的焦点话题。我国目前执行的仍是2007年实行的出差标准,以住宿费为例,副部级干部600元每人每天,司局级干部300元每人每天,处级及以下干部150元每人每天。
专家指出,在很多大城市,如今已很难找到每日住宿费低于150元的酒店。符合时宜的差旅费实际上会减少差旅费的浪费。而过低的标准也成为各种差旅费管理乱象的原因之一,包括虚开发票、挪用其他经费以及上级向下级转嫁费用等违规违纪行为。
“司局级300元的住宿标准,在2006年时可以住上单间,到今天就很少了。差旅费标准与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上涨脱节,暴露出差旅费管理的漏洞,极易造成公务支出的浪费。”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说,差旅费标准制定应符合经济增长规律,生活水平和物价水平的变化,以及社会发展的需求。 “标准不合时宜,必然导致向地方转嫁、弄虚作假等一系列问题。 ”
白景明认为,分地区设立差旅费标准,各地依据自身实际量身制定最适宜的标准,实际上更有利于节约政府公务支出,实现总量上控制差旅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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